近日,由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主办、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网络治理与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指导的“网络黑产协同治理研讨会”在京召开,同时发布了《网络黑产协同治理》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各大互联网企业作为打击黑色产业的主力军,一方面要加强技术防护,提升网络安全等级;一方面更要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尤其要就黑产问题建立有针对性的合作机制。与会人士建言,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打击网络黑产提供支撑和保障。
互联网企业成打击网络黑产主力军
专家表示,治理网络黑产不能单单依靠刑法及监管机构,各个互联网企业的参与也非常重要。
针对当前网络黑产治理现状,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网络治理与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谢永江指出,网络黑产链条对大众信息进行收集、贩卖,为整个黑产行业提供了重要支撑。黑色产业链呈现长链条协作特点,使不同犯罪环节环环相扣,导致犯罪认定非常困难。
当前,国家为打击网络犯罪已采取各类措施。例如,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阶段都可被界定为犯罪的即遂状态,这本质上是根据网络犯罪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打击措施。然而,谢永江进一步强调,打击黑色产业链不能简单依靠刑法及公安力量,因为刑罚标准高,同时公安警力有限。因此,全平台都应加入到打击黑产的行动中。
具体而言,谢永江指出,互联网企业在打击网络黑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协同治理提供了重要支撑点。《报告》中也列举了互联网企业践行网络黑产治理的措施及案例。其中,抖音针对作弊、违规账号及内容实施持续打击,其官方账号披露: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抖音平台累计清理逾13万条视频、3.3万个音频、1862个挑战,并永久封禁近83.6万个账号。
同时,为治理色情引流、分流现象,抖音还在2020年9月发起“打击同城招嫖、色情引流”专项行动,在9月期间累计永久封禁色情引流、招嫖账号逾30万个,同期内封禁诈骗账号逾3.6万个。
此外,根据《报告》,为有效进行黑产治理,当前很多头部互联网平台还与警方建立联席打击机制,例如,为打击平台上滋生的售假行为,抖音已配合多地警方从刑事层面惩治了多个利用抖音进行黑产犯罪的团伙,自2020年年初至2020年10月末配合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00多名。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保证黑产打击效率应当进一步论证是否由各大互联网平台分摊部分执法层面的责任。
“希望本次研讨会的举办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黑产治理的进一步重视,未来能够共同协作,联手肃清黑产链条。”谢永江呼吁。
建立协同机制提升打击效率
业内观点指出,在互联网平台加入打击黑产行动的同时,也需要整个行业贯彻协同和自律原则,建立和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对网络黑产的打击效率。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教授刘文杰认为,为维护网络清朗空间,保护公众合法权益,互联网平台无疑应担起社会责任。但是,网络黑产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毕其功于一役,黑产治理也不应由个别平台独立承担,而是需要主管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各司其职、共同参与。
刘文杰建议,网络黑产治理应遵循三条原则。
第一,对于网络平台,应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即网络平台应就其核查不力、审核不力、管理不力造成网络黑产泛滥的危害负责。刘文杰认为,网络黑产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有技术提供商架设服务器并开放软件,还有宣传推广服务商提供大量社交账号。当前,很多网络黑产寄生于互联网平台,这些黑产制造方不仅损害平台利益,还会将平台用户导流至其私域空间中。这种情况下,正规、合法的平台是有足够动力来消除网络黑灰产的。然而,非法内容审核技术演进的同时,违法犯罪分子的应对技术也在升级。因此,社会及有关部门应把打击聚焦于专门以黑产为业的上、中、下游参与者,而对于正规、合法的互联网平台,应就其开发、完善打击黑产技术模型予以鼓励。
第二,网络黑产治理一定要贯彻“协同”和“自律”原则。近年来,国内互联网企业先后出台针对网络黑产的打击措施。例如,淘票票的“评分反作弊系统”、今日头条的“灵犬”内容反低俗工具、抖音的“啄木鸟举报平台”等。刘文杰指出,黑产治理单凭一家之力往往治标不治本。由于网络黑产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传播链条呈现跨平台特征,因此不同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协同是必要的、必须的。
第三,在治理网络黑产过程中需要遵循平衡原则,即在对网络信息实施管控时,注意网络空间秩序和用户通讯利益之间的平衡,实施治理时尽量避免将合法讯息一并删除。
“对于网络黑产的治理,在利用技术手段和其他的治理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大前提下,也要注意遵循一定的平衡和比例,唯有如此才能起到真正有效消除网络黑产的效果。”刘文杰说。
针对大量通过“养号”等手段买卖个人信息、参与黑产产业链的行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可副教授认为,要加强个人网络素养,让个人不仅仅成为黑产的被动受害者,还要成为积极主动参与的治理者,包括建立个人投诉和监督机制等措施。
以美国知名社交平台Facebook的数据泄露事件、斯诺登事件为例,许可指出,这些案件都是通过内部人进行举报而最终曝光。因此,我国也可以尝试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通过国家与行政层面的奖励机制,促进内部人主动揭开行业内幕,让内部人参与到对于违法犯罪的打击中。他还指出,为有效进行黑产治理,我国应建立网络安全或者黑产防治行业协会、组织体,进一步强化相关技术标准。
在《报告》中,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四新还指出,网络黑产呈现跨平台对接、团队化操作、专业化作案等特点,因此网络黑产治理需要互联网平台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同时更要克服各自为战的状态;互联网企业应在信息、黑名单及治理措施等方面建立协同机制,不断提升全平台共同参与、共同打击网络黑产的效率,为互联网产业业态和内容生态向好创造条件。
法律法规尚待完善
与会人士建言,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和执法责任,为打击网络黑产提供支撑。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禹指出,网络黑产治理的关键在于如何定性、如何归责、如何治理。
首先,对于网络黑产如何定性,方禹指出,网络黑产有三类主体,第一类是公司,也就是从事网络黑产相关活动的主体;第二类是平台;第三类是用户、网民等其他主体。对于责任主体,方禹认为,过往的思路是“政府管平台,平台管用户”,但如今互联网企业在整个网络环境中的作用、责任需被重新定义。《报告》指出,互联网企业应是黑产治理的主力军,要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针对黑产治理问题建立联合防御、打击机制。
其次,对于网络黑产问题如何归责,方禹认为,黑色产业链上存在三类责任,一是法律责任,二是治理责任,三是平台责任。针对平台责任,方禹进一步指出,随着今天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成熟,平台提供的服务已经发生了变化,其相对应的责任也应该与时俱进。
再次,对于网络黑产如何治理,方禹表示,从法律角度考量,黑产治理包含立法和执法两方面。立法方面,通过主体分类和归责,可以利用现有法律体系对网络黑产具体行为定性。执法方面,需要考虑执法成本、执法资源、执法效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昊表示,黑产治理还应着重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他指出,若网络黑产行为被界定在《电子商务法》管辖范围内,则依照《电子商务法》的推定规则,交易人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时是被推定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的;但是,如果青少年参与网络上具有商业性质,或者可能具有诈骗性质的活动,这样的推定方式并不稳妥。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明确了当青少年在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款项时,人民法院应支持监护人对平台方提出的退款需求。
为引导未成年人良性上网,国家网信办于2019年组织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了“青少年”模式,在该模式下,用户每日首次打开APP时,都会接收到弹窗提示,以引导家长及青少年选择“青少年”模式。当前,抖音等平台中常设有“青少年”模式,在该模式下,未成年用户无法使用直播、打赏、充值、提现等功能,此外对于经核实的未经监护人允许未成年人打赏予以全额退款。
除青少年保护外,李昊指出,对于网络黑产行为所造成的个人数据、个人信息泄露等严重后果,事后法律救济问题是关键所在。他表示,目前《民法典》里有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自然人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在个人信息保护及处理方式上制定了原则,同时明确了相关的禁止行为。但是,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不当转卖时,侵权责任界定和救济方式等仍存在一定争议,因此相关法律法规仍需得到进一步完善。
此外,对于数据泄露等事件暴露出的“破除反爬措施”中,何种程度上构成侵权的问题,许可表示,实践中仍存在大量困惑,其中涉及数据爬虫、黑产等问题,主要为源头性犯罪,但是,如何去判断罪与非罪,在刑法层面和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层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来源:经济参考报